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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民航总局发出的通知,自9月1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再度上调,800公里以下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从原来的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航段由原来的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按成
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