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施工合同的尾款
谢谢你的提问,盼望我实务经验的点滴可以给你一些帮助。
你的这个案件时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以按照《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及《合同法》286条之规定,建设工程的承揽人,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对在建工程有优先受偿权,通说为优先权。
这个权利的位阶要比抵押权优先,但是比业主物权要靠后,具体理解为,比如,你所承揽施工的大楼,事先有抵押给别人的,抵押权不能和你的优先权对抗,但是如果有业主,比如个人买了大楼里面的房屋的,只要支付了主要价款,哪怕没有过户的,他的拟制物权要优先于你的优先权。
行使起来很简单,你向法院起诉,直接请求对承揽工程进行诉前保全,并由法院查封,判决后拍卖。对于这个工程,其他所有债权人都要排在你后面的,你最优先。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哪些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三、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常见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 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 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的问题,
4. 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可送审价的问题,
5. 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
6. 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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