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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2 01:06:47  来源:http://www.gjqjd.com  作者:admin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这点可以是可以 但要求要有相关代理资质。

公开招标的对象为省内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违反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

评审小组成员人数组成有问题 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时间少于20日 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指定中标人错误的(让名单之外的某水电局中标) 招投标法第三十八条

让名单之外的人员中标肯定是不行的,招投标都必须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首先,名单之外额某水电局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再者,其再之前也没有参与资格审查,更不用说之后的招投标的具体参与情况。所以。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操作。

某工程项目开标是在招标组织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召集所有投标单位参加开启标书的会议。公开开标后,由刻地招标办主持开标,投标企业没有全部到达。评标机构由建设单位人员组成,以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 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机构对个别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最后,根据投标单位的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评定结果,择优选取最符合评标条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即定标。请问:以上评标过程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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