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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那里有建筑工程竣工成本分析示范文

时间:2024-02-17 23:07:07  来源:http://www.gjqjd.com  作者:admin

请问一下那里有建筑工程竣工成本分析示范文

施工项目部成本分析 论文

关键字:问题 施工 预算 实际 计划 费用 成本 分析 对比

摘要: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主营业务是建筑施工,收入较为单一即合同预算收入。但是,由于施工企业一般是两级管理,所以成本构成较为复杂。

关键词:项目管理 成本分析

1 成本构成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主营业务是建筑施工,收入较为单一即合同预算收入。但是,由于施工企业一般是两级管理,所以成本构成较为复杂。基本划分如下

1) 公司管理费用

2) 公司直接用于某项目的费用

3) 项目本身的管理费用

4) 用于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

用于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又分成:

* 直接用于工程实体的消耗,其中包括:

材料消耗

中小型机械消耗

人工消耗

* 间接用于工程实体的消耗,其中包括:

大型机械的消耗

其他的消耗

2 分析重点

对于一个项目部可控的成本是项目本身的管理费用和用于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其他是公司管理者考虑的问题。对于可控的这部分成本,用于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所占比例最大,也最难控制,所以这部分的管理控制工作成为项目部日常工作的重点。

3 分析内容

分析重点确定了,那么从什么地方入手呢?笔者认为要从四算对比入手。就是合同预算、施工预算、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3.1四算的含义

* 第一算合同预算,又称之为中标概算,是工程项目的收入依据。

* 第二算施工预算,又是承包预算,是公司按照施工定额编制的,有企业定额的公司按照企业定额编制,它将作为项目部的控制限额。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把各种费用的发生控制在该预算内。另外,根据实际情况,施工预算在不同的情况下起着不同的作用。在解决承包计划成本快速估算问题时,第二算是承包预算的概念,是起替代施工计划的作用的;而在解决“三边工程”预算收入问题时,第二算的概念是施工预算,是起替代中标预算的作用的。

* 第三算计划成本,是根据指导施工的各项计划汇总形成的成本,是事前和事中对施工实际成本的估算和控制指标。在编制过程中应强调不突破施工预算,如果实际情况无法达到,那么最终严格控制在中标预算以内。否则,工程肯定会亏损。

* 第四算实际成本,实际消耗的汇集,代表实际消耗水平。在实际成本发生过程中,要时时

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

一、成本核算的任务和要求

(一)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工程预算定额和施工预算、成本计划,核算施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工程和产品、作业、材料的实际成本,及时提供可靠的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企业必须加强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清耗定额以及材料、结构件、作业、劳务的内部结算价格;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三)企业必须按季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月计算;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以及材料供应部门,应按月计算产品、作业和材料成本。计入当期工程、产品、作业和材料成本的材料消耗和费用开支,应与工程、产品、作业量和材料采购数量的起讫日期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四)企业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已完工程、完工产品、已完作业和材料采购的数量以及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工程、产品、作业和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五)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其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计算口径,应与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或成本计划取得一致。投标承包和投资包干的工程,其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计算口径,应与按中标价或合同价编制的施工预算取得一致。

(六)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当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当期成本。当期一次支付或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费用,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七)必须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施工成本与已完工程成本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承包工程成本与专项工程成本的界限。

(八)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对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必须设置必要的帐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费用项目和单位、部门进行核算,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企业成本核算中的各种处理方法,包括材料的计价,材料成本差异的调整,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用的分配,已完工程和未完施工、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计算,以及销售产品成本的计算等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国营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为成本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配合成本核算部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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