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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与地下工程的区别
admin2024-04-17人已围观
一、,基础工程与地下工程的区别
朋友,请看解析:
1、基础工程:
凡有地下室的工程其首层地面下的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或预制楼板)以下的项目,均纳入“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没有地下室的工程,墙体以防潮层为界,室内以地面垫层以下分界,灰土、混凝土等垫层应纳入装饰工程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桩基础以承台上皮分界。
2、地下工程:
指深入地面以下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所建造的地下土木工程。它包括地下房屋和地下构筑物,地下铁道,公路隧道、水下隧道、地下共同沟和过街地下通道等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本书为《质量验收与施工工艺对照使用手册》丛书之一,全书共分7章,分别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各分项工程进行系统阐述,编写体例为“质量验收要求一相关规范要求一施工工艺与技术一质量通病与防治”。全书内容丰富,结构体例新颖,读者既能了解规范条文内容,又能学习工程质量达标方法,同时也能掌握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及治理措施。本书可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建筑地基及质量检验人员使用和参考。
资料来源:建易网
建易网(原中国建筑劳务交易网)是中国建筑行业最大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三、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担什么责任。
案例四
背景:
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
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那些责任?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履行中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
问题1的解答要求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比例(20%)计算出委托方A单位应付给B单位定金数额。
问题2、3的解答要求掌握勘察合同的履行原则,分清委托方与承包方的责任。
问题4的解答要求弄清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并注意其时效性。
答案:
问题1:
答:委托方A单位应向B单位支付定金为:15万元×20%=3万元
问题2:
答: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而C单位将他人的勘察报告擅自提供给A单位,并用于合同外项目,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委托方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问题3:
答:若勘察合同继续履行,B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对于因勘察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应视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费。
问题4:
答: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随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位应于28天内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不作答复,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的窝工、停工,委托方A单位应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延工期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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