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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 案例分析

admin2024-07-12人已围观

1、监理单位有能做为施工招标代理单位,而且监理单位在中标后建设单位也不能再与其签定降价协议,违反合同法。

2、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公开招标有国内公开招标和国际公开招标,如招标文件中不做明确,任何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以参与投标,包括外企。

3、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以首先评委人数不够,至少应为7人,另外评委中不应有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人。

4、投标文件是有效的,只不过评分时量行,B、D、F、H四家不符合废标的条件。其中B虽然报价低于其它报价,但应与标底比较而不是与其它投标企业报价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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