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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私拿单位的物品受到经理乙的批评.....案例分析...求解

admin2024-07-08人已围观

一、甲因私拿单位的物品受到经理乙的批评.....案例分析...求解

不构成犯罪!

在公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进行反抗所造成的后果,属于正当防卫。

有法律支持的!

二、求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例:

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准备回家吃午饭,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疼得他大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头部,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他的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伤。同时发现,“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魏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报警后,魏某表示,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请用侵权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当然是动物。但是,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我的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

不论怎样,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是动物,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没有管理好,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自主加害于他人。而本案则不然,是因动物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尽管如此,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是有道理的。因此,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构成侵权责任。

2.但是,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这就是,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则处理。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却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3.如果经过警方侦查也无法确定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那么,这个案件就极类似于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在重庆法院判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案件中,一个高层建筑上有人抛掷一个烟灰缸,造成过路人伤害,无法确定究竟是该建筑物的哪一个人所为,因此,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确定由该建筑物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这个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是建筑物抛掷物责任的规则。尽管有很多人反对这个案件确立的规则,但是,法理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合理的,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上说是公平的。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没有规定这个规则,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如果无法查清致害的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但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乌龟必然是魏某楼上2至7楼的居民之一所有或者管理,不可能是他人。因此,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到实现,也就是依据民法同情弱者的原则,可以参照物件致人损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规则,确定由2至7楼的6户居民对魏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其中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乌龟,也就是不可能实施这样的管理不当的行为的,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结论

可见,这个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复杂程度,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适用。因此,要经过以上这些复杂的过程才能够确定。至于其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倒是简单,就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确定即可,没有特殊的规则。

三、化工事故案例分析怎么写?

案理分析可结合事故报告进行编写,关键是要把造成事故的原因真正分析清楚,从中吸取教训,提供以下材料,希望你有用。

XX公司XX厂联合装置“XX.X”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一、现场状况:

火灾发生地点为装置泵区,平面过火面积约XX平方米。地面主要损毁严重的有泵XXX及部分管线、管件和电器、仪表等设备。泵上区管带在两个框架区内损毁严重,管带上部分空冷损毁严重(位于泵XX上部最为严重)。地面有上部脱落的空冷电机等设备及保温及防火涂层,地面及上部框架、管架隔热涂层部分脱落,框架管架部分严重变形。

现场个别部位仍有物料挥发异味。

二、技术分析:

经三次现场调查及分析:

一排除“火雨”,可认定为地面螺旋火灾。根据为:

经询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报警后(编号XXX东,离泵XXX最近),第一、二、三火情发现者,特别是XX机岗位操作员,均发现始发火为泵XXX、XXX其它泵为备用状态)。

二认定为:先着火、后发生闪爆,引起火势扩大。根据为:

班长等看见、听见着火后一起从中心控制室向泵区跑救过程,发生闪爆(厂区部分有关人员也听见响声)此时火势已大,无法靠近。

三现场设备管道检查情况:

1. XX月X日下午,对泵XXXXX解体检查:

①泵XX为XX塔塔底泵,输送介质为XX油(XX原料之一),介质初馏点为XX℃,干点为XX℃,闪点为XX℃,入口为X压,出口压力为XXXMpa,介质温度为XXX℃左右。泵XXXX密封环有数道浅沟,但表面光滑,泵密封本身比较完好,但泵XXX轴承变形(见图X)。泵XXX轴承箱联接架内严重断裂(见图X、X、X),且密封卡环部分部位有受温变色痕迹。

②泵XXX为XXX塔顶回流泵,输送介质主为XX组分,入口压力XXMpa,出口压力XXMpa左右,介质温度XXX℃。泵本身损坏不严重,密封、轴、轴承完好,泵体及构件无变形(见图X)。

2. 对力所能见的管线、法兰、阀门等观察情况,均未发现有腐蚀泄漏、焊口等开裂及严重内漏引起部分外漏(外喷)火象(建议在拆除过程中进一步检查)。

四技术分析:

综上所述认定:此次火灾发生系泵XXX轴承损坏,造成该泵瞬间“XXX”,产生振动引起该泵发生极大扭力及推力后,损坏部件、严重泄漏。由于介质温度远高于闪点温度,且轴承损坏及“干摩擦”也会产生高热,漏出介质即起火燃烧。起火后火焰直接靠近泵XXX及管线,引起液态烃类物质受热膨胀压力急升造成泄漏,其中部分泄漏介质变为气态烃类达到爆炸极限后产生“闪爆”而扩大火势。

火势扩展后泵XXX关闭阀门,切断物料后,使其本身受到保护。但泵XXX出入口阀门均被火焰包围,操作人员已无法关闭阀门切断物料,造成XX塔顶→XX空冷→XX回流罐(存有液位)→泵XXX大量介质泄出,火势扩大,秧及上部管线、管架、空冷等损毁。

泵XXX由于为液态烃类,泄漏点温度极低,从而保护了泵XXX本身未严重损毁。

泵XXX轴承损坏原因,分析为润滑系统故障:a. 润滑油进水后乳化、失效;b. 润滑油系统阻塞。进水乳化、失效系较长时间造成。

三、建议:

1. 管线带、区应设水喷雾、喷淋设施,以在事故状态下保护关联设备。

2. 泵XXX系高温泵,泵XXX系液态烃类低温泵,两组泵相距太近,虽然规范无具体规定,但“合规不合理”,应调整或在两组泵间设阻火墙。

3. 塔出口→回流罐→泵或塔→泵虽然均按工艺要求设有手动阀门,但事故教训我们,除此之外,应考虑安装其它隔断阀门或另装紧急排放线,能将塔、罐内液体排至其它设备的措施。

4. 应定期换泵排放润滑油检查是否有乳化变质,达到确保其不失效。

5. 应将单端面密封改为XX端面密封,以确保其可靠性。

6. 现场XX层框架比XX层损毁严重(XX层有防火涂料),因此建议加强框架支架的防火隔热设施。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

二○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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