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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扩底桩

admin2024-05-10人已围观

人工挖孔扩底桩

1、施工前先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桩基施工安全进行技术交底,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成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挖孔,以保证土壁稳定。

3、挖孔的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造成隐患。

4、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灌混凝土时再拆除。

5、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移动式活动安全盖板。当土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m左右(超过人高)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操作人员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

6、桩孔挖土,必须挖一节,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孔内严禁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孔内放炮不可的,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与设计负责人洽商变更手续,方可变更。

挖孔、扩孔完成后,一律应在当天验收并接着浇灌混凝土,特别是孔壁是砂土、松散填土、饱和软土等更不得过夜再浇灌混凝土,以免塌孔。

护壁混凝土拆膜,要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且混凝土强度达1MPa以上。

7、正在开挖的桩孔,每天上班前应对混凝土护壁以及孔中的空气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上班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辘轳轴、支脚、吊绳、挂钩(保险钩)、提桶等设备,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非机电人员,不允许操作机电设备。翻斗车、搅拌车、电焊机、电葫芦等,一律由机电人员专人负责操作。

孔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孔内抛掷。

桩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挖孔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高于80cm的护身栏封闭围住,围护面积应大于孔口的三分之二。

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孔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夜间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而且必须要有施工员和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孔下有人操作时,孔上配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撤离职守,要紧密配合。

孔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口边1.5m以外。

8、为防止孔内空气稀薄及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伤害,现场配备鼓风机及氧气,必要时向孔内送风或送氧,保证施工安全。

9、上下孔时应使用软梯(或钢爬梯)系好安全带并与安全绳相连,安全绳上部与葫芦(轱辘)连接牢固,也可将安全绳系于牢固物体上。上孔时随上升速度收紧安全绳,严禁徙手攀登。

10、孔内作业时,孔口必须有2人以上监护,配合孔下人员操作,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1、桩孔内照明电压低于12伏,电线应用绝缘电缆,照明灯应用防爆灯,孔口电缆必须套用护套。

12、孔深超过5米,应在距孔底2~2.5米处设置一道钢制弓形防护板,固定牢靠。吊运物料时,孔下人员紧贴护壁站立在弓形防护板下,以防落物伤人。弓形防护的设置随深度逐节下移,始终保持在设置高度范围内。

13、孔底人员应随时注意孔内各种变化情况,如地下水、孔圈护壁变形、不明物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孔口人员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14、垂直运输在孔口安装钢管支架,采用手动葫芦(轱辘)或电动卷扬机,应安装刹车装置;弃土装吊桶内,吊桶应采取加强措施,绳子应绑扎牢固,防止断绳、脱落。

15、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作业区内通道和非作业通道。在非作业通道旁设栏杆和安全指示标志。

16、挖孔桩内有人作业,桩孔顶面应有标识。

17、桩顶面应设置牢固的防护棚,严禁采用散木棒、钢筋等支护。

18、挖掘流砂层地段时,应控制桩孔挖土方深度,应以30~50cm为一段进行护壁砼浇筑。

19、浇筑流砂层护壁砼时,应加早强剂等使砼早期强度加快,使桩护壁达到抵抗侧压力的目的。

20、应在流砂层段的桩护壁内设置环形箍筋,防护壁砼受压破坏。

如何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行消防检查?

建筑防火检查

这部分重点对以下内容作出规定:

1、临时用房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

2、临时用房建筑规模、安全疏散。

3、在建工程的临时疏散设施。

4、既有建筑改造的防火措施。

建筑防火

一、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普遍存在的建筑防火性能低,大量采用易燃可燃金属夹芯板搭建临时建筑的问题,规范要求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材料要采用A级不燃材料;如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俗称彩钢板),其芯材也应为A级不燃材料。

为确保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好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检查核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

建筑防火

二、为确保宿舍、办公等经常有人活动的临时建筑具有必要的防火和疏散能力,规范要求这类建筑:

1、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2、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3、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4、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等等。

建筑防火

三、针对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普遍存在的不停止营业、不迁出居民,带人施工,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问题,规范专门就既有建筑改造作出规定: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防火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建筑防火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二分之一。

建筑防火

四、为确保火灾时,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能够安全疏散,规范要求,在建工程作业场所应设置为施工人员使用的临时疏散通道,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建筑防火

五、针对施工现场火灾暴露出的可燃脚手架、支模架、防护网在火灾中参与燃烧,导致火灾迅速蔓延的问题,规范要求:

1、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2、高层建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以及在建工程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临时消防设施

一、针对目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缺乏消防给水及消防设施、器材,致使初期火灾无法控制,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等问题,规范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等。

2、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要根据建筑体量确定,消防总水量要考虑室内外用水量的叠加。

3、临时消防设施要与在建工程进度保持同步。

临时消防设施

关于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设置,规定要求: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消防设施

关于临时用房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规范规定:

临时消防设施

关于在建工程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规范规定:

临时消防设施

关于室内临时消防设施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设置,规范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消防设施

关于在建工程的室内消防用水量,规范规定:

临时消防设施

关于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主要包括:消防给水管网布置、水泵结合器设置、每层设消火栓接口和消防软管接口、接口的间距不超过50米,每层楼梯处设置水枪、水带、软管,并不少于2套,等等。

考虑到施工阶段火灾危险性和现场条件等因素与永久性建筑情况有差异,因此,从实际出发,对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提出有别于永久性消防给水系统的要求。

临时消防设施

二、针对施工现场火灾中暴露出的消防设备用电在火灾时因其他设备用电的关断而同时断电的问题,为保证消防设备用电的可靠性,规范从技术措施上作出明确规定: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消防安全管理

一、针对施工现场火灾暴露出的施工单位各层级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抢工期,抢进度,不按操作规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规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等提出要求,主要包括10个方面:

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义务组织,并明确责任人及其责任。

3、施工单位应建立5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可燃物、动火、检查、演练)。

4、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5、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

6、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7、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8、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9、施工单位应组织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10、施工单位要建立并保存好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

二、针对施工现场可燃物多,缺乏有效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加剧燃烧等问题,规范要求:

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

三、针对施工现场火灾暴露出的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频繁引发火灾,在施工现场火灾中所占比例较大的问题,规范从动火审批、操作人员资格和技术防范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2、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消防安全管理

4、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消防安全管理

针对施工现场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规范对供电设施和电气线路的选型、使用及维护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1、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

消防安全管理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4、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消防安全管理

5、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6、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7、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8、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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